刘长龙要求辞去市长职务有什么内幕?

长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接受刘长龙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吉林发布#根据中央决定,刘长龙请求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长龙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央决定,刘长龙请求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

传记笔记

刘长龙,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东北师范大学金融专业硕士毕业。

历任吉林省财政厅工业交通处副处长、副处长兼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副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吉林省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级),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14.12吉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6.09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6.10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内幕应该只有当事人知道。

消息来自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