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大佛团一顾客购票西北第一盗墓者受审。该博物馆也是CPPCC的成员。

“灵山大佛门票团购”公审现场简介截图张幼平被控向西北盗墓“一号人物”孟老大非法购买文物。6月5日上午,原甘肃省CPPCC委员、天水季承博物馆馆长张友平受审。检方称,天水季承博物馆法定代表人张友平对此案知情。

公开庭审张幼平现场庭审截图

原甘肃CPPCC民族委员会委员、天水季承博物馆馆长张友平,因被控向西北盗墓“一号人物”孟老大非法购买文物,于6月5日上午受审。

检方指控,天水季承博物馆法定代表人张友平明知涉案文物为赃物,需要非法收购用于收藏,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事实罪。但由于购买文物不是为了非法利益,未造成文物损失,可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辩护律师认为,张幼平没有掩饰、隐瞒抢劫的主观动机。交易场所为合法的古玩文物交易市场,涉案文物用于公开展览。被告人和被告单位不构成犯罪。

庭审在咸阳中院进行,上午9时30分开始,历时4小时38分钟。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宣布择日再审。

此前,陕西淳化发生一起重大盗墓案。当地警方循线追踪,终于挖出了号称西北盗墓界“头号人物”的西北盗墓贼孟某建。

天水季承博物馆官网宣传图片

未造成文物损失,检方建议减轻或免除处罚。

6月5日上午,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友平涉嫌隐瞒犯罪向天水季承博物馆提起公诉。该案在咸阳中院开庭审理。

检方认为,被告天水季承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不得买卖其馆藏珍贵文物;被告人张友平系天水季承博物馆法人、文物收藏领导小组组长,为博物馆收藏需要,明知他人犯罪所得赃物而收购。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隐瞒犯罪事实罪追究天水季承博物馆馆长的刑事责任。被告张友平是天水季承博物馆的法定代表人,应

据本报此前报道,2065438+2006年7月,陕西淳化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韩云岭被盗。当地警方从一个盗墓贼身上挖出了其他盗墓贼,然后扩大线,挖出了“孟老大”。

孟老大,本名孟,是西北盗墓案的“头号”人物。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购买文物的孟老板背后的人已被当地警方掌握,其中一人是天水季承博物馆馆长张友平。

据淳化警方介绍,张某在天水、安等地有多家公司,张某和孟是朋友介绍认识的。张自称是文物爱好者。他在天水建有私人博物馆,并与孟交换文物。后来知道孟是盗墓贼,在陕甘有势力,就收了孟的货。

2008年4月26日,张友平因掩饰、隐瞒犯罪事实被淳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5月25日被淳化县公安局逮捕,2008年6月9日被淳化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08年6月3日被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成博物馆章程中写明,其业务范围是根据国家和甘肃省的有关文件,抢救和征集流散在海外和民间的文物。

根据甘肃省文物局的公开信息,天水季承博物馆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南果寺景区。成立于5438年6月+2007年10月,非国有博物馆。5438年6月+10月、2065438年2月+01 65438年2月,该馆还分别被天水市委、甘肃省委宣传部授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2008年8月起,天水季承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展厅占地3000多平方米,陈展分为彩陶、青铜器、玉器、书画四个单元。各种藏品两万多件。

“鉴于被告人收购文物是基于博物馆展览的需要,并非为谋取非法利益,且被告人天水季承博物馆、被告人张友平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追回涉案文物,客观上未造成文物损失,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请依法判处。”检察官在2006年6月5日的审判中说。

被告声称这是为了避免海外物流。

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张幼平在庭审中为自己辩护,称自己这么做是为了收藏。“我们也痛恨盗掘古墓的犯罪分子。”收藏的目的是防止文物流向海外。“在公开市场上收藏文物没有错。”

张友平在法庭上称,天水市公安局大队长王兴义于2015介绍孟某建,于2015年8月第一次从孟某建处购买文物,是一对镀金编钟的底座。后来在孟某楼买了100多件文物,大概涉及五六百万人民币。后来,他在天水季承博物馆展出了这些文物。

被告单位天水季承博物馆的辩护律师称,起诉书中的“明知”和“主观故意”不成立,双方在正常时间进行了涉案物品的交易。被告单位根据其业务范围购买文物,在交易中遵循“无来源、无真伪”的原则。而且,本案中的文物交易场所“Xi安大唐西施古玩城”是合法的古玩文物交易市场,有严格的监管机构。因此,买家有理由相信,在政府正规监管下的交易是合法的,不应因监管不当而将执法机关的监管义务或行政失职强加于一个买家。”

“被告单位购买的文物,后来用于公开展览。它的公开只能说明它不被认为是犯罪所得,没有必要掩盖它。也印证了其不知道是犯罪所得的事实。”被告辩护律师补充道,“任何窝藏罪都不会将赃物公之于众。”

被告单位的辩护律师也认为,“本案中,被告单位通过购买文物的方式取得文物,并纳入文物收藏,为国家起到了保护文物的作用。文物藏品也属于国家,所以没有侵犯国家对文物的财产权。”

张幼平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还称,张幼平“没有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的主观动机”,“被告单位不仅没有从交易中获利,反而一直付出人力、财力保护文物”。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表示,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应认定为犯罪,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针对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表示,本案涉案文物多为古代用于祭祀的器物。“都来自古墓,古墓里出土的文物无非是合法的和

最终,案件审理了4个多小时,控辩双方激烈辩论。法院宣布休庭,决定择日重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