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录用公务员名单
侯、、许、、周、、石增辉、陈培建、陆子栓、周玉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深圳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下同)决定公开招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78 12.23至1996 12.23之间出生的,部分职位对年龄有进一步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品行良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有关部门发现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任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聘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3)其他要求: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含试用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起参加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聘任)考试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单位(含街道)的职位。
3.2015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14年2月2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者,还须在3月1,2065438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4.非深圳户籍的报考人员(学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