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的工作经历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2012 1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6月5438+00至2月2011);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2010 11至今)。

2012 65438+10月1至2013 65438+10月31,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洪堡学者、访问研究员。

2006年7月30日至2002年8月3日,应海牙国际法学院邀请,为海牙国际法学院2006年4月38+02日暑期研修班用法语讲授国际私法专题课程《中国国际私法新法典》。他的法文讲座已在海牙国际法学院讲座(海牙国际法学院课程汇编)第359卷出版(Martinus Nijhoff出版社,2013法文版,莱顿/波士顿)。

1990年7月至1998年5月在中南政法大学从事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教学工作,先后担任助教和讲师;1996年7月1日至8月31日,作为1996博士奖学金获得者在海牙国际法学院从事研究工作;65438+2004年5月至4月为德国萨勒大学欧洲法研究所研究员(其中65438+1998年5月至8月为德国学术交流中心奖学金获得者,2006年6月起1为德国弗里德里希·瑙曼基金会博士奖学金获得者);2010 65438+10月12至2月11在巴黎政治学院做访问学者(法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2010 02月14至03月28日,比利时鲁汶大学客座教授;2005年4月至2010,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客座教授;2012 6月1日至7月29日,瑞士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范卡尔奖学金获得者)。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