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三个一批”意味着什么?

首先,一些严重疾病得到了集中治疗。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家庭重特大疾病专项救治,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集中救治。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扩大疾病集中治疗;

二是管理一批慢性病签约服务。全面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每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1次健康体检。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为农村贫困家庭签约,根据贫困农村家庭慢性病患者病情采取针对性健康管理。2017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要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

三是保障一批重疾。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在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上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积极探索门诊慢性病管理与人均付费相结合。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建立健康扶贫保障机制,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保障措施,实行联合报销,强化综合保障,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对全县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自付医疗费用。同时,充分发挥慈善医疗救助作用,动员慈善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精准对接特殊困难家庭,减免个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