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自建房53人遇难。房子主要补偿多少?如果负担不起,受害人该怎么办?
尽管如此,这起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还是高达63人,即使只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康复费、误工费、残疾人辅助器具、丧葬费、财产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失。,这无疑是一笔巨款,倒塌的自建房业主恐怕也无力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
如果房主无力支付赔偿金,鉴于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在刑法的赔偿范围内,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也可以通过以下七种方式尽可能获得包括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赔偿金额:
一、向其他刑事被告人主张权利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针对长沙自家房屋倒塌事故,公安机关已对包括业主在内的1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意味着,这11人在自建房倒塌事件中,可能都有很大的过错,都可能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例如,在11人最终被定罪判刑的案件中,其他10名刑事被告人虽然与业主一样,不需要承担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责任,但他们遭受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康复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财产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失。
2.向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索赔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和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谭某及宁某、唐某、、龚某等5名技术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已被检察机关批准对自建家庭旅馆(4、5、6层)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后出具虚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根据《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不能证明倒塌房屋不存在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自身也必须对建筑物倒塌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伤残赔偿、死亡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全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第三,针对人身、财产的刑事犯罪,向房主配偶要求赔偿,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刑法上的罪犯赔偿责任性质也是侵权之债。
一般来说,无论是犯罪行为还是民事侵权行为,都是行为人的个人行为,与行为人的配偶无关。由此产生的侵权债务是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行为人的配偶分享因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或者侵权行为所产生的生产经营利益的,由此产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
具体来说,本案中,如果出租倒塌房屋等业主的经营利益是夫妻双方的主要收入来源,也就是说业主的配偶分享了倒塌房屋的业主的生产经营利益,那么业主因房屋倒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业主的配偶应当在业主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对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承担连带责任。
四。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的受害者,如果是家庭旅馆、私人影院或茶店等用人单位的员工,属于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已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人的赔偿并不冲突,可以兼得,但侵权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重复赔偿。
动词 (verb的缩写)向长沙医学院索赔据新闻报道,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中的死伤者中,有一部分是长沙医学院的学生。根据《民法通则》第1201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的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仅从年龄标准来说,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受害人中有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长沙医学院未尽到管理责任,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有权要求长沙医学院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不及物动词对旅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的索赔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旅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索赔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第一是宾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对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比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对房屋都有不同程度的结构变化,而这些不同程度的结构变化也是导致房屋倒塌事故的因素之一。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因使用人原因导致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使用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是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而宾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宾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七。被害人或其亲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细则(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因犯罪行为造成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办案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但国家司法救助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