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行政级别

法律分析:南京是全国15副省级城市之一。副省级城市的中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CPPCC主席都是副部级干部,不是省委任命,而是中组部直接任命。也就是说,南京市市长是副部级的中管干部。

法律依据:《行政区管理条例》第二条加强党的领导和顶层规划。行政区划应保持大体稳定。如果必须改变,应基于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管理、民族团结和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制定变更方案并逐级上报审批。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应及时向党中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