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镇农资本来是干什么的?谢谢大神,帮帮我。

“北京振农”是“振农”还是变相集资诈骗?

市场周报讯(记者顾金华见习记者朱顺坤)2065438+2008年5月初,有投资者向记者透露,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农公司)在全国各地设立上千家服务站,以“合伙人入股、企业家种植、农民服务”的形式进行合作,实际上是变相向不特定人群宣传种植速生柳可以获得高额回报。

记者通过深入调查,揭开了振农公司利用服务站和券商,以“接力棒”的方式将投资者的钱化为乌有的内幕。

振农公司唱主角“接力棒”,传给经纪人。

5月9日,应振农经纪人黄女士的邀请,记者来到上海浙商大酒店,参加由振农公司举办的“北京振农农林能源一体化项目路演发布会”。会场大概有50人左右,参与者基本都是没有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中老年人。来自振农公司的讲师乔小英为投资人讲解了速生柳的三方合作模式:合伙人(投资人)投钱,创业者(种植人)提供土地,振农公司整合资源,帮助、撮合合伙人和创业者合作。创业者占股60%,振农和合伙人占股40%,合伙人两年投资24.82%,三年26.65%。

振农公司的高先生向投资人介绍了投资激励方案:一周内投资山老大农副产品50-10万,300元15万,500元20万,800元30万,50万元2000万。一个月800元奖励投资40万元,投资50万元奖励1万元,投资80万元奖励2000元,投资654380+0万元奖励3000元。除了红包奖励,以上合作伙伴还获得山老大的各种产品奖励。对振农经纪人的奖励是:一个月内推荐三个合伙人奖励500元红包,推荐五个合伙人奖励1,000元红包。

6月10,记者来到浙江湖州市湖州傅生炭业有限公司。振农公司讲师在“振农农林能一体化项目路演会”上向投资人介绍:振农将种苗基地的账号交给合伙人(投资人)购买种苗,合伙人将资金投入振农的专用种苗基地——“种苗合作社”,签订第一份合同《速生柳树买卖合同》;合伙人买下苗木后,振农安排企业家种植,三方签订能源林联合种植合同。如果合伙人身边有1000亩以上的林地,老板可以介绍他到振农公司合作,振农一次性奖励介绍人5万元。

为了取得合作伙伴和创业者的信任,会后,振农公司带领大家参观了木炭制作过程,并告诉大家这些木炭是用速生柳制成的。

7月8日,上海振农川沙服务站代理商杜先生、包女士、黄女士接待了记者。

代理人杜先生告诉记者,合伙人对生物质能源林投资1万元,占股24.82%。预计两年收益7000元,一年到期,振农公司按照预计年化收益22%结算到合伙人账户。合伙人对速生柳纸浆板林投资2万元,占股份26.65%。预计三年收入28000元。一年期满后,振农公司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的24%结算到合伙人账户。

代理人包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已签订的合同,该合同由《速生杨树买卖合同》、《联合造林合同》和《关于<联合造林合同>》组成,合同中写明“合作方占项目收益的26.65%”。代理人黄女士告诉记者,投资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把钱打到振农公司指定的账户,付款后拍照发给她,然后签合同。

经纪人黄女士还表示,如果想成为振农的经纪人,需要先交1万元保证金(给振农公司),再交20万元保证金给振农公司,建立服务站。这是不可撤销的。振农公司要求(服务站)每个月要有50万的业绩,一场“路演大会”必须有50万的业绩,否则下次就不让你办了。

镇农服务站一位老年投资者告诉记者:“我投了65438+万,放了三年。他(振农经纪人)跟我说,三年可以盈利46%。”服务站另一位女投资人对振农公司的合作模式提出质疑:“我不认识合作社里的人。至于他们怎么安排怎么做,万一拿不到钱我去找谁?我的钱一段时间会发到山东、山西、太原,但是钱投出去以后就和种植户没关系了。”

经纪人是指为各种经纪活动收取佣金的个人或组织。按照振农公司的介绍,振农公司只是“整合资源,帮助、撮合合伙人、创业者进行合作”,振农公司本身从事的是“牵线搭桥”的工作,经纪人应该是振农公司的工作人员;但从经纪人的定义来看,振农经纪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振农公司举办的路演大会和服务站,目的是要求投资人付费,通过经纪人的介绍,将投资人的钱转到第三方账户。如果券商是振农公司的工作人员,振农公司要对投资者负责。如果经纪人不是振农公司的工作人员,经纪人要对投资者负责。振农公司将“接力棒”传给券商的意图是什么?

经纪人指定收款人“接力棒”转手成骗局。

记者查询发现,代理鲍女士生产的速生柳树销售合同的签约方为长阳丰富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收款人为詹银良。经办人黄女士提供的收款账户为隆化县森奇养殖专业合作社,但实际收款账户为毛、王、的个人账户。如果投资方与供货方发生纠纷,民事责任由谁承担,收款方还是供货方?付款账户是振农公司指定的,速生柳树买卖合同是振农公司给的。这些问题似乎只有振农公司能解释清楚。

为了核实这笔资金的去向,记者联系了这份种苗合同的接收方——长阳丰富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姜先生。姜先生告诉记者,他对供应苗木和收钱的事情并不知情,公司也没有“暗战”这个人。记者又联系了“隆化县森奇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毛、王、都不是我们合作社的人,合作社(章)(镇农用的)也不是我们一家专用的。那时候,我们不懂。他让我们成立一个合作社,然后把印章给他。我们以为他在骗取国家补贴什么的。2016我一直想找投资人,找振农,找相关部门制止他(振农)的行为,让他们(投资人)不再赔钱。今年上海一个大姐给我打电话,我说你赶紧报警,我全力配合你。(收钱卖苗)真的不是我操作的,也不是我们合作社操作的。这是振农一直在经营的。”

为了进一步验证企业家是否在种植合伙人购买的速生柳,振农公司是否按时付款。记者查询代理人包女士带出的签约企业家“夏津爱农家庭种植专业合作社”,却发现该合作社已于今年5月4日注销解散。记者又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振农公司与种植户之间存在多起经济纠纷,振农公司未尽到收苗和支付的义务。2065438年5月31日,振农与管女士签订了一份70亩的《竹柳联合育苗合同》,约定振农公司提供苗木,负责回收并承担回收苗木的全部运费,管女士承担土地租金和种植管理人员的工资。关女士按合同约定租赁土地种植苗木后,振农公司仅在2014年3月收回2600。2017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关女士竹柳苗款126789元,违约金77191元。

7月23日,记者在苏州遇到了几位振农竹柳的农民。他们告诉记者,“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爱农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隶属于“中国三农集团”,振农公司法人李春华也是中国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到目前为止,他们与“爱心农家乐Plus”和“振农公司”签订的合同还没有回收,林地里还种着很多竹柳。2015到北京向有关部门举报。公安部门已对“爱农家”和“三农集团”立案调查。后来也和振农公司多次交涉未果。他们表示会继续向有关部门反应,坚持维权之路。

7月25日,记者带着相关问题来到位于天津师旷国际大厦的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前台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采访。

7月27日,记者收到了振农公司委托的北京高亮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明敏的正式回复。杨律师告诉记者,振农公司委托他全权处理振农公司所有对外采访事宜,并以采访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记者采访。

振农公司以造林为名,进行高额回报的虚假宣传,然后通过经纪人指定投资人将“购苗款”转入个人账户。这些个人账户和卖苗的有关系吗?投资人的“购苗资金”流向哪里?本刊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