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第一中学面向全国招聘教师2011。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对象
(1)招聘岗位及人数
这次东宁县一中有14名教师。其中:语文1,数学1,英语1,物理2,化学2,生物1,政治2,历史2,地理2。
(2)招聘对象
东宁县第一中学教师面向全国招聘。第一,从2007年开始,教师要由以前的国家招聘。第二,从2007年开始,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高中教师资格证应该是过去的;三、上述两类本科毕业生当年参加全国高考时录取分数线必须达到表A以上。
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结构和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3.取得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允许因时间原因暂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毕业生报考。
4、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病。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
(1)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
第四,报考比例
报名比例是指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5。如有特殊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计划的制定:由县教体局根据岗位要求制定招聘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报县政府审批备案。
(二)招聘信息发布:7月26日至8月60日,2011,在东宁门户网(www . donning . gov . cn)、东宁电视台、牡丹江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三)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8日-8月3日2011。所有报名人员均需现场报名,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蓝联)、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个人档案及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
2.报名地点:东宁县教体局人事处
3.电话:0453-8987906
4.资格审查:8月4日2011。由县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组成的资格审查组负责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需交纳报名考试费,500元。
(四)组织考试:8月8日-9日2011。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专家组成命题组、面试评委组,确保招聘工作达到高标准。
1,笔试:2011 8月8日上午8:00—10:00。
笔试采取标准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为应用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以现行普通高中教材为主。试卷成绩100,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100分):8月9日上午8:00-11:30。
面试包括现场备课和演讲。
(1)备课:根据备课的常规要求,设计一个结构完整的教案,并写一个简要的案例。备课内容由评委根据学科内容现场指定。备课时间50分钟。
(2)讲座:按照讲座的常规要求,以讲座的形式表达备课内容和教学设计,讲座时间为10分钟。
(五)就业方式
1.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学科人数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果该科目报名人数少于拟录用职位,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该科目报名人数少于拟录用职位的,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
3.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加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权重为6: 4,面试中备课和讲课的权重为3: 7。总分尾数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总分60分及以上者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录取名额中最后一名排名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聘用人员。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和身体残疾者不能录用,按成绩等额递补。
6.县教体局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选,报县政府。经县政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7.在东宁门户网站及相关单位公示拟聘用人员七个工作日。
七。相关事项
(1)公示期满后,由教体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被录用人员须缴纳保证金65438万元。
(2)试用期满后,由东宁县第一中学出具鉴定书,由教体局与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将办理相关手续。工作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三年期满后,退还存款本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不合格的,教体局不再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退还保证金本息。
(3)试用期和正式录用期间,因人为原因解除合同的,押金本息不予退还。
(四)教师实行聘任制,聘用后享受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和工作条件。
(5)2011应届毕业生上岗前须向县教体局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就业报到证(蓝联)、教师资格证。逾期不提供或不真实的,取消资格。
(六)被聘用人员必须参加教体局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故不参加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纪律
严明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在报名、考试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应当制止和纠正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如在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组织领导
加强招聘的组织领导,成立东宁县一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萧长旭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教体局局长陈春发。
张维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余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琳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周教体局副局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兴志。
王全良,教育体育局党委副书记
张树军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卫景界县财政局教育科学文化股股长
徐炳堂县教体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人事股。
主席:陈春发(兼)
副主任:周(兼)
孙行知(兼)
张树军(同时)
徐炳堂
成员:由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工作人员组成。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宁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