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吴志明被抓了吗?

抓住了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裁决的执行

(2015)支子黄埔6426号

申请的被执行人是凌俊置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为上海市黄浦区。

法定代表人:冯,该公司董事长。

由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上海盛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

法定代表人:张梅,该公司董事长。

吴志明,男,1961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黄浦(商)第8837号民事判决,我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返还申请人人民币96,804,223.32元;支付延期履行的利息;执行费164205元,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冻结、划拨上海盛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吴志明银行存款96,968,428.32元;

2.冻结或划拨的金额少于上述金额的,查封、扣押上海盛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吴志明相应价值的财产。

顾建东法官

2015年11月23日

书记员姜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