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铸的性格评价
陶铸同志一生忠于革命和党的事业,历尽艰辛,一去不返。大革命失败时,他坚信革命一定会胜利,毅然投身于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武装斗争。当他在监狱里的时候,他站得笔直,坚持他的信仰。
他在著名的散文《松树的作风》中写道:每一个具有共产主义作风的人,都应该像一棵松树一样,无论环境多么恶劣,都能茁壮成长,顽强工作,决不被困难吓倒,决不向恶劣环境屈服。陶铸同志的一生就是松树风格的最好写照。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革命理想的坚定不移,使陶铸同志无怨无悔地为党和人民奉献了一生。
陶铸革命烈士事迹陈列室
陶铸同志心胸开阔。他勇于探索,善于创新,注重研究革命和建设的规律,对许多问题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在革命队伍内部,在同志之间,他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善于深刻反思,敢于改正错误,追求真理,主动对工作中的偏差进行自我批评。他曾尖锐地指出,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国民经济三年严重困难的根源,要从领导工作的缺点中认真查找。在广东的群众大会上,他公开指出:搞“反隐蔽生产”,让群众饿了肚子,让干部受了委屈。他们以后不能再浮夸了,必须实事求是地活着。
陶铸同志说:要培养高尚的情操,就要丢掉一切私人观念,同自己的个人主义彻底决裂;要有强大的革命毅力和“韧性”;我们应该有丰富的劳动人民感情。这样的经历和素养造就了陶铸同志旷达的一生,为我们每个人树立了崇高的榜样。陶铸同志作风优良,密切联系群众,勤于调查研究,勇于独立思考。陶铸同志总是注重实际,而不是空谈。对于工作中的问题,他总是注重实地调查,集中群众智慧,提出解决办法。在广东省和中南局工作期间,他每年都要花三四个月甚至更多的时间,深入工厂、乡村、学校,深入山区、海岛、生产线,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1959期间,广东各地刮起了“平一平,调两调”之风,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陶铸同志先后到东关、曲江视察,利用调研报告等形式,反复向干部群众说明,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谈“过渡”,扎扎实实发展生产。《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颁布后,陶铸同志根据条例精神,对农村分配制度、管理体制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以推广。特别是陶铸同志在调查研究和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论述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对团结广大知识分子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发挥了积极作用。陶铸同志说过:“调查研究和一切经过实践检验的方法,是我们工作方法中的重要方法。对于唯物主义者来说,这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基本方法。”这是他多年革命工作经验的总结,也是他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
陶铸同志精神高尚,艰苦朴素,严于律己。陶铸同志每次到基层工作,总是提前制定“约法三章”:不欢迎;没有客人;没有礼物。并让随行人员监督检查落实。他下乡总是轻车简从,坚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他特别反对排场,坚决反对假公济私。他在广州工作生活多年,住的房子从未换过。房子修好的时候,因为维修费用超出预算,他还把自己多年的积蓄交给了当局,以弥补维修资金的不足。陶铸同志主持广东省和中南局工作时,有的同志提出在广州从化温泉建办事处,他坚决反对。在他的榜样影响下,广东省委和中南局始终保持着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陶铸同志说:“要经常想:我能为群众做些什么?我为群众做了什么?”正是由于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深厚的感情,陶铸同志几十年来勤俭节约,始终保持着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本色。
他政治坚定,爱憎分明,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注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他主政广西时,正值国民党残余土匪活动猖獗之时。抓住主要矛盾,一方面集中兵力围剿大土匪,另一方面实行镇压和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打击首恶,分化普通分子,亲自到前线和群众谈话,终于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胜利完成了剿匪任务。在广东省和中南局工作期间,他每年都要花三四个月甚至更多的时间,深入工厂和农村,根据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1961,他发现广东省清苑县有一种定产到田,超产到自己的管理形式,当即总结,认定这是一种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好形式。于是他在广东省华县和新会市试行,取得了显著成效,探索出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经验。调任中央工作后,他主持制定了一系列限制“文化大革命”范围的政策,提出要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因而遭到林彪、“四人帮”的残酷迫害。1969 165438+10月30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