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箭可以随意使用吗?法律是什么?

弓箭不能随便用,这是法律规定的。

非机械弓箭器材(反曲弓、复合弓)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范畴,制造、销售、购买、持有、使用等环节无需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而机械弓箭器械,如弩(又称机械弩、弩机),是一种杀伤力很强的器械,属于国家严格控制的物品。1999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枪支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第1646号),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将弩纳入治安管理范围,切实加强相关管理工作。20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留了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中药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的行政许可。因此,弩的使用仅限于竞技弩射活动、商业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等特殊需要。单位或者个人因商业活动需要,不得购买和使用弩。

此外,如果个人携带弓箭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或使用弓箭伤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