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公报目录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完成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任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局的出发点,不断深化对执政规律和反腐败工作规律的认识,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 准确把握从我国反腐倡廉现状得出的科学结论,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2003年6月5438+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并以党内根本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对近年来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总结和充分肯定。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2005年6月5438+10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5月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整体推进、重点建设的基本要求,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实效。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党中央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是一以贯之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也在不断深化、发展和完善。构建和完善惩防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通过反腐倡廉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治理、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觉承担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把反腐败纳入各项重要政策措施,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探索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整治、坚决惩治的新途径新方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多措并举防治腐败的综合成效进一步显现。
去年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工作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并部署和实施,发挥了反腐败责任主体作用。2009年初,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单位、132户中央重点国有企业、12户中央金融企业党委(党组)普遍召开反腐倡廉部署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并提出要求。中央纪委召开2009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巡视工作部署会后,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制定了巡视“方案”和“办法”,并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定。目前,已有8个省的省委书记和省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其他省(区、市)也在积极开展这项工作。
(三)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17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已联合下发相关文件,建立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确定了工作程序。财政部针对承担的7项牵头任务,与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单位建立了分工协作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单位,利用联席会议平台,定期与协办单位研究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与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部门建立了防范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外逃协调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一些省(区、市)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制定了联系配合工作规范,形成了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
(一)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去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组成24个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组,分三轮深入3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重点监督检查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6543.8亿元和2009年新增2800亿元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进展缓慢、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不严、资金分配管理不当、招投标不规范、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效防范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促进了中央投资项目顺利推进。据统计,24个中央巡视组三轮巡视共巡视3963项(次)。截至2009年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了88起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政策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二)加强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检查。针对一些地方单位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借口违法违规批地,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肃查处不报用地违法行为的通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面纳入地方资金预算管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按时足额征收缴入地方国库, 支出应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3643件,其中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01件。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落实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审批或核准项目,特别是借机上马高能耗、高污染项目。2009年1-11期间,全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489件,会同环保部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5件。
第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预防腐败的基础工作,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对于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具有关键作用。
(一)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一是分层次举办领导干部廉洁政治教育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党政主要领导,明确党纪政纪要求。许多地方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作辅导报告,对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提出党纪政纪要求。二是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根本作用。许多地方建立了警示教育示范基地,用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三是加强岗位廉政教育。一些地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试点,结合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公职人员规范履职。四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考试试点工作。部分省(区、市)积极推进以考促学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五是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 从而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的创建,增强全社会的反腐意识,形成廉洁的思想道德基础和社会文化氛围。
(二)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各地各部门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2009年要落实的重点工作,开展了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保稳定”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二是以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为抓手,刹住铺张浪费之风。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中〔2009〕11号),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11号文件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三是针对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治理。一些地方对领导干部作风中存在的弱化宗旨、推诿扯皮、作风懒散或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了处理。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推动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各地区、各部门压缩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预算6543.8+058.06亿元;与近三年平均水平相比,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人数、人数和经费分别下降49.0%、45.5%和37.6%。公款出国旅游进一步受到遏制。2009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103件,涉案人数319人,追回涉案金额53710000元。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地方党委、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积极开展地方党委、纪委委员提出免职或撤换要求处理试点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重点,把加强巡视成果运用作为生命线,把推动工作作为根本目的。中央巡视组先后巡视了浙江等12个省(区、市)、保监会等4家中央金融单位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等4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巡视了中国光大(集团)公司,推动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加强了。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巡视组也完成了对149个市(地、州、盟)的巡视,对199个省直部门、371个县(市、区、旗)和29个省(区、市)国有骨干企业和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规章制度建设取得重要突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问责领导干部7036人。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厉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大案要案,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09年1-11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投诉1318362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0828件,立案115420件。在受到处罚的人中,85,353人受到纪律处分,29,765,438+08人受到纪律处分。严肃查处了王毅、米、、、、皮、黄松有、、等大案要案,体现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震慑了腐败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二)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2009年7月,中央作出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决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中央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指导意见。设立专门的管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并向社会公布,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和投诉。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和重要案件查处机制。据统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5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1人。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
(三)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金融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重点,突出查办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司法权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索贿受贿、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据统计,2009年1-11期间,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858件,涉案金额32.9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案件2906件,国家公务员3202人。同时,积极妥善处理跨国(境)商业贿赂案件,大力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资企业境外经营行为。
五、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重要任务,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们党反腐败的实际成效。
(一)清理规范评比表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共清理党群系统评比表彰项目75588个,取消项目73726个,取消率97.54%。通过大幅度减少项目,减轻了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促进了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作风。
(二)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全国共清理涉农文件2933份、收费项目5865项,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减轻农民负担6.7亿元。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积极开展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和通过邮政渠道销售假药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四)深化教育收费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投入29654.38+0.2亿元,各省投入252.7亿元。全国共取消106项(次)。全国共查处41万元,清退2.45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3530人。
(五)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全面推进,药品流通和销售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更加规范,乱收费问题明显减少。
(六)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的监管。各地加强审计和财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滞留、浪费和违规使用问题,严厉查处贪污、侵占、挪用和骗取资金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促进了资金管理和运行的规范化。通过治理,全国共查处“四项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4245起,涉及资金44.5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1574人。
(7)加大从源头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清理规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的收费项目工作进展顺利,各地取消涉及交通运输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17项,涉及金额392.49亿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1.430收费站。
六、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2009年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2009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部反腐败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败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推动三大法规和《关于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于2009年7月13日至6月14日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对相关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落实。此外,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多项具体制度和措施,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一)提高廉洁从政、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2009年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若干准则》,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监察部等部委颁布《国有企业* * *成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处分规定》。
(二)完善违法违纪处罚制度。为规范金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惩治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违纪行为,中央纪委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国城市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纪行为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了惩治和预防统计违法行为,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颁布了《统计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为惩治组织违纪行为,中央纪委正式发布《关于组织违纪行为适用〈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促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法律制度的衔接。2009年5月至9月,监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三次派员赴维也纳出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执行情况审查和技术援助政府间工作组会议。应联合国秘书处的邀请,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一个代表团于2009年6月5438+065438+10月赴卡塔尔多哈出席第三次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会议。
七、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深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用改革的思路和方法解决导致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今年以来,实施了多项改革措施,工作进展顺利。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按照严格依法控制、合理控制、监督控制的要求,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实际,本着“该减则减”的原则,对国务院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审核论证。对国务院部分部门拟新设的审批项目,要严格审核把关。督促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2009年,各省(区、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25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116项。
(二)财税体制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国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100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深化。32万多个中央和地方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3万多个收入征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征收改革。政府采购规模继续扩大,2009年采购额有望达到6000亿元。
(三)解决金融领域突出问题取得新进展。中央纪委、中国证监会将推动建立和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加大对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截至6月底165438+,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发现“小金库”22884个,涉及金额1065438+5800万元,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8人。
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预防腐败试点工作逐步推进。成熟地区建立预防腐败机构,加强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反映腐败现状的指标体系和腐败预警机制建设,推进社会领域腐败防治工作。干部人事、司法、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八、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为主题,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抓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增强自身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向四川南江县原县委常委王莹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2009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这在改革开放30年来尚属首次。截至2009年6月底5438+01,中央纪委监察部已基本完成全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补充工作。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了《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了5年内轮训纪检监察干部的目标。去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分三期对近2000名县纪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这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史上还是第一次。各省(区、市)也加强了培训,北京、浙江、陕西、黑龙江等地举办了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
在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