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正字法?

直立型

开放分类:汉字

正字是指使用汉字时,字形(结构和笔画)符合规范的字体。由于汉字的演变历史,正字法在不同的具体场合有不同的含义。

与变体字符相反

当“常用字”和“异体字”相对立时,“常用字”是指遵循一定的选字规范和标准,确立其官方地位的文字。而“异体字”或者严格意义上的“淘汰异体字”是指那些淘汰的字形,与所选的“正体字”意义相同,只是字形不同。

在台湾省和香港的标准字体研究中,对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变体都进行了定义。在中国大陆,正字法变体的标准可以在第一个变体表中找到。

中国台湾省

台湾省行政院教育部正式选定的一套规范汉字和标准字体,把台湾省使用的繁体字称为“常用字”。

正体字的标准是常用汉字标准字表、次常用汉字标准字表和生僻字字表。它的规范写法不同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繁体字,如中国大陆的“么”、“么”(简写为“么”)、“光”,中国大陆的“光”(简写为“光”)。

相对于简化字和通用字。

在台湾省,台湾省行政院教育部正式使用的一套有明确指引的繁体字,有明确的书写规范和选字原则,分为常用汉字标准字表、较不常用汉字标准字表和生僻字表。香港也有类似的标准,选字的标准和结果也和台湾省差不多。在这个意义上,“常规汉字”是指在这些标准下具有所选标准字体的汉字。而常用字和简化字都是非标准字。

其他观点

此外,有人认为正字也可以指祖先传下来的正统字,此时在汉语中它指的是有几千年历史的繁体字。

最近很多人(比如前台北市长才真旺姆九)认为,汉字从祖先创造出来就一直保持着原来的样子,不应该叫“繁体字”。“繁体字”一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政府在1956年推行汉字简化方案后才出现的,这对于中国人几千年来使用的正统汉字,即所谓的“繁体字”是不公平的,所以应该称之为“正体汉字”。

但无论是秦代李斯把各国文字改成小篆,还是后人创造新文字,汉字的字形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用常规汉字的名字代替繁体字,也被一些人认为有失偏颇。当然,自小篆创立以来,大部分汉字除了字体变化外,结构变化不大。自甲骨文和金文以来,许多汉字没有太大变化。

与不规范的汉字相反

在中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了《简化字总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并制定了《语言文字法》,确定了简化字及其法律地位,将正体字定为标准字,相对异体字定为异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