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如何计算

成员何:

你局《关于调整居民阶梯电价和电量的建议》(02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我省现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居民阶梯电价属于国家电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云南省丰水期电力充足的特点,2012年,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12]1057号),明确从2065 438+02年7月起,省电网统一调控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即在枯水期(65438+2月至次年4月),根据不同月用电量实行阶梯电价:170千瓦时以内的月用电量为0.45元,171-260千瓦时以内的月用电量,丰水期(5-6月165438+10月)统一电价为每千瓦时0.45元;对不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和实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年电价为每千瓦时0.51元。每月给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户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能源消费结构,鼓励“以电代煤”、“以电代柴”,2016年,云南省颁布了城乡居民以电代电价格政策。居民每年每户设立1560千瓦时,平均每月130千瓦时,每户电价0.36元,全国最低。年用电量超过1560千瓦时的用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年用电量在1561-3600千瓦时之间的,执行现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第一档价格,即每千瓦时0.45元,年用电量在3601-4680千瓦时之间的,按照每千瓦时0.5元执行;年用电量4681千瓦时及以上的,按每千瓦时0.8元执行。同时,上述电量在年内有效使用,不跨月清零,不跨年度结转。

省发改委还责成云南电网公司启动全国居民用电套餐推广措施,对年用电量4000千瓦时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实行优惠套餐电价。有6种包装可供选择。年用电量4000千瓦时以上的用户选择居民用电套餐更划算,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量选择不同的套餐。

二、居民电价的实施效果

云南省城乡居民用电能源替代电价政策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保障居民基本用电需求,引导居民合理用电和节约用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2016年我省实施电力替代价格政策以来,居民用电替代0.36元/千瓦时、第一阶梯0.45元/千瓦时的电价已覆盖全省95%以上的用电量。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指导意见的通知》(NDRC价格[2011]2617号)中“各地1号用电量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地区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即保证每户月均用电量在此用电量范围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精神,居民电价总体上要逐步体现用电成本,远期目标要逐步体现电力资源价值,引导居民节约用电。目前居民电价存在大量交叉补贴,居民电能替代电和一类电享受的交叉补贴最多。如果居民电能替代电量和一类电量进一步提高,工商用户需要承担更多的交叉补贴。鉴于云南电力供需形势已转变为紧平衡、无富余电力,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成本、进一步降低工商业电价的需求,工商业用户已没有通过提价承担更多交叉补贴的空间,也不符合国家理顺交叉补贴的要求。目前,他们不具备调整和降低居民用电第一档阶梯电价的条件。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十四五”期间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要求,着力助力“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调研测算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家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符合当地实际、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居民阶梯电价,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积极与云南电网有限公司协调,要求电网公司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优化套餐电价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让用户普遍知晓套餐政策,帮助用户合理选择居民套餐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