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的简历。

1978.09-1982.09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2.09-1985.05438+0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中国法制史硕士。

1985 438+0-1988.09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科级)。

1988.09-1993.08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副处级)(其间:1991.11-1992.08在宣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锻炼;1992.08-1993.08被任命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助理审判员)

1993.08-1995.0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正厅级)

1995.02-1999.06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1999.06--2002.08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2.08--2002.438+02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02.12--2003.0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其间:2006.5438+0.1--2003.438+0任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年4月-200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9.09-2004年6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在职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2004.06--2007.12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4年3月至2004年7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7.12-2014.07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10.04-2010.07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干部英语强化班;2012.03-2012.06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级研修班)

2014.07——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