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所有人都有权利向监理工程师炫耀吗?
谁也没有权利炫耀,对另外两个指手画脚。建设单位常驻代表也不能。
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即建设工程必须监理,没有监理签字,国家质检部门是不会认可的。
根据监理规范的要求,监理单位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工程进行“三控”。现在要加安全,就是“四控”。
但是施工单位觉得我付了监理的钱,监理就应该为我做事,做我想让监理做的事。
这是你自己的问题。
第一,你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独立单位的代表,监理单位有自己的责任、义务和权限。第二,你确实是甲方雇佣的雇主,你确实是在赚甲方的钱..
这个时候施工单位让你做什么,你做不做,怎么做,怎么推出去,都是你个人水平的体现。
你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穿一条裤子,外企、私企、个体老板的工程除外。原因用屁股想想就明白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任何问题上都与主管保持一致,也不意味着主管要在任何问题上与他们两个家庭对抗,更不要说迎合他们了。
我不是监理工程师,也没工作7年,没资格考。
你说你是监理工程师,我对此表示怀疑。
如果你工作了至少7年,怎么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如果想了解监理的权利义务范围,可以看看监理规范。
但是在日常工作中能保护你的是你的工作方法,处理问题的方法,你的专业水平。
用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配合甲方是最后一道防线,不要轻易用这个。
而甲方给你下命令。有些事你觉得应该做,可以答应。比如施工单位有人叫你盯着柱子的混凝土浇筑,你就应该答应。即使在夜里2点钟,你也得去袖手旁观。当然不一定是你。你的项目监理部有人可以袖手旁观。
但如果施工单位让你做你认为超出范围的事,你可以推掉。作为监理,我猜你是监理,呵呵,就推给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吧。
主管不难,你不签就是不负责任,专业主管也不难,主要是自己专业的东西。
难点在于,总监、项目监理部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关系好不好,取决于总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什么导演收入那么高?因为他要对抗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