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有哪些手续?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公安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本人信息页、变更页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原始申请表。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办护照。
地方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14个工作日审批、制发护照。办护照的时候一定要带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拿护照“收据”和200元的费用。
办理护照的具体程序如下
中国公民因个人原因申请普通护照,须向户籍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一般程序是:
(1)接收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1户口本;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相关材料(邀请函、保证书等。)与出境原因有关;
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1)填表前,首先,仔细阅读表格中的各项内容和填表说明。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要问录入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通过相关咨询服务帮助填写;
(2)申请表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正确清晰,不能乱涂乱画、涂改;
(3)本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份内容必须一致;
(4)申请编号印在表格的右上角(四张表格的编号相同),申请人必须牢记,以备日后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6.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必须按照本人户口簿上的记录填写;
⑦申请表中各栏的要求。
在“姓名”一栏,申请人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必须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随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中文姓名的汉语拼音字母用普通话拼写。书写时,姓和名分两部分,姓在前,名在后。姓和名不能写在一起。复姓写在一起,但也必须和名字一起写两部分;少数民族语言的名称必须按照少数民族语言的读音用汉语拼音字母翻译和转写;如果某些申请人的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添加到备注页。
“身份证号码”一栏按照公安机关核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中的号码填写,临时身份证中的号码不得填写。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将此栏留空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必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一致。
“出生地”一栏必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如本人出生在中国,填写所在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省;如果在国外出生,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本上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异”、“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学历”一栏,按本人最高学历。
在“政治面貌”一栏,你必须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
“工作单位”栏应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可以填写“退休”、“辞职”、“退学”、“待业”。
在“职位”一栏,我必须填写我现在的实际职位或我的职业。
“职称”栏应根据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如果没有评价过的职称,就没必要填写。
在“地址”和“电话”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和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和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的地址,包括区、县、乡、街、巷的名称、门牌号、邮政编码等。在“我的简历”一栏,必须填写从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我的职务等。,并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没有时间间隔,没有中断。
在“出境原因”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原因和邀请函填写“探亲”、“访友”、“旅游”、“定居”、“留学”、“就读”。
在“单向或双向”一栏中,除出国定居者外,因其他原因出国者应填写“双向”。
在“16以下儿童”一栏中,如果成人和儿童共同申请护照,则必须填写此栏。单独办理护照的,不需要填写。
在“经济担保及境外期间经济担保人”一栏中,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籍或籍贯、与本人的关系等。应填写。
在“自费留学学校”一栏中填写出国留学的学校名称(全称)。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留学性质填写,“留学”为出国留学,“专科”为就读专科,“留学”为就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
“所学专业”、“所学学位”、“学年”、“开学日期”等字段应根据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填写。
在“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中,国内亲友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亲友主要是联系密切的,国外住址必须填写(中英文均可)。
在“备注”一栏,必须填写申请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聘书”或“合同书”;填写留学《录取通知书》和《经济担保书》;填写“邀请函”出国探亲定居。
(3)提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1)按填表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必须由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无业人员必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果是农村户籍,必须是农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2)出具个人申请出国的介绍信(由加盖申请表的单位同时开具),介绍信台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为同意申请人前往XX国(或地区)探亲访友、定居、留学等。
(3)拍摄好护照照片(一般为最近三个月的小二寸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按要求张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另外,准备至少2~3张同样的其他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我的名字;
准备好邀请函、担保书、录取通知书等出国相关文件材料的复印件;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失业证、退休证、离职证、职称证。
⑥将填好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外国(境外)邀请函、担保函、公司介绍信、户口本、工作证、学生证或失业证、退休证、身份证及本人照片交至公关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因特殊原因申请加急护照的,提交材料时必须注明。
⑦等待护照: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公安机关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可以作出是否批准申请人护照申请的决定,一般在30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日内,紧急的在一周左右)。交表查询时一定要记住我的申请号。
(8)领取护照:
公安机关在受理本人护照申请材料时,必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耐心等待,并在提交材料时或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约定的时间领取护照和出境登记卡。
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公安部门的通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予以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处理并签字。如果申请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按照这个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