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季度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简介2022年重庆市石柱县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考和参加考试。KaoNet现发布招聘公告原文如下: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渝政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于人社发〔2011号),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石柱县2022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对该岗位要求的必备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未执行完毕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未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未宣告无罪的;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单位人事纪律,被本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纪律处于禁入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相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失信情况。

军人;正在就读的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岗位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达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公告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的招聘(聘用)工作;本简章发布前在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师范(医学)生,服务期未满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就业协议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3)工作经验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需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按“逐年”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征集到基层服务经历,在军队团级及团级以下相当单位工作经历, 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参加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或企业的经历。 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4)年龄计算

本章要求的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2日,如“35岁以下”,表示36岁以下,出生于1986年7月及以后,以此类推。其中,符合征集条件的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3岁。

(5)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所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国内(国外)高校毕业的申请人,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证明材料进行就业,并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就业;境外高校2022届毕业生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准考证、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式翻译材料等证明材料,并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录用。

职业资格考试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重庆市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下半年修订)》(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由于学历层次不同,同一专业职称不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职业资格考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诚实、准确、规范地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相近,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确认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特殊说明

本章所要求的条件中,以上、以下、前后均包括本级(本数),如35周岁以下者,均包括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验是指3年工作经验;如果专业水平高于或低于12,则包括12,以此类推。

本章涉及的时间节点,除非明确约定,均以本章出版之日计算。

本章要求的各种职业(执业)的资格要求以发证机关提供的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于通过住院医师培训的具有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师,其学历可与相应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硕士同等对待。

本简章所指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录取须经省级招生办批准,人事、学籍档案关系在录取时转入高校),以及2021年8月至31年7月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并取得学位的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注意。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考和参加考试。

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先将《石柱县202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乡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7)提交至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盖章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盖章扫描件。

(a)提交申请。考生于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8:00在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平台(网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告。请考生注意。

2.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执行。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的规则:

(1)笔试缺考任一科目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进入面试的人选,按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

(3)如果最后进入面试的考生成绩相同,则平行进入。面试实际人选未达到预定比例的,可按2:1的最低竞争比例进行面试;竞争比低于2: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但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的岗位除外。招聘名额不能减少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详见准考证)。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应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参加资格审查,招聘人员当场确认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考试资格相符。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确认后主动放弃面试者,按报考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数由招聘人员确定。若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平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补充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仍未达到预定比例的,可按最低竞争比2:1进行面试;竞争比低于2: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招聘名额不能减少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岗位为急需紧缺岗位的,由石柱县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确认,可进一步降低考试比例。

报考人员为本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向招聘人员出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申请表》(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申请表》或被查实处于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和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成绩100。各岗位面试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虑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面试时间不低于12分钟。

面试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于人社发[2016]281号)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确认并签字。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形成有效竞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如有部分原决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未达到2:1,则招聘名额相应减少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不能减少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分以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环节结束后2-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

六、身体检查和检验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依次优先安排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优先。

体检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140号)的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除按有关规定应当当场或当天复检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以体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于人社发[2016]281号)对报考者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调查结束后,应统一组织。检查员的结论确定后,检查员应及时通知受试者本人。

考察要坚持“谁进谁审”的原则,考察组要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拟考察人员的人事档案、信用记录、犯罪记录,并在考察上留下痕迹,确认拟考察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与考察资格相关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真实。注意采取实地调查、延伸调查、官网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查组应向对象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有弄虚作假嫌疑的,应立即核查,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而影响审核结果,或干扰或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结论的,不予聘用,并将人事信息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核实报考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面试组织实施前,经核实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空缺;面试组织实施后,经核实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前自动放弃资格的,按报考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数由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空缺不予填补。

七。宣传

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人选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及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工作经历、职称、专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当公示的事项。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考生,取消公示和聘用资格。

八。就业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拟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备案表》、《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并报上级审批,再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批。

对已批准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就业岗位类别结合实际岗位空缺情况确定。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公开招聘人员未能在简章规定时间内取得简章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的,予以辞退。

在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相关人员隐瞒相关信息导致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一经录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人员在石柱县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服务期未满者,不得交流、调离县外,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或放弃的报考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录)考试。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1号)。认真执行《关于印发公开招聘六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于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者的备案材料或者信息有弄虚作假嫌疑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查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而影响审核结果,或者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不合格结论,不予录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行)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不良和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在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X.其他人

1.本规定由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问题,请向所报考单位或部门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7333285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7337951(县卫生健康委)。

电话:023-7333951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及情况邮箱:2522912065@qq.com(此邮箱不接受简历)。

2.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如因沟通不畅导致考生不了解相关信息或考生未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通过报名网站、石柱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等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

4.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都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1.2022年第三季度石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下半年修订)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

6石柱县2022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7.2022年,石柱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地人才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