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和书记谁有实权?
村长和书记行使权力的职能不同,在实权上没有区别。村长主要负责村庄管理,书记负责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
村长和书记都是农村基层管理中的重要角色,但他们的职责不同。根据农村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村长、副村长、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其中村长是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分配任务、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秘书是村民委员会专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从职责上看,村长主要负责村庄管理,如:安排村务、发放村补贴资金、处理村民投诉等。村委会书记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政策,比如领导农村基层建设、协调部门间合作、宣传党的各项决策等。所以村长和书记在行使权力上各有各的职能,在实权上没有区别。即使是同一个村的村长和书记,权力也不一样。需要强调的是,村委会成员全部由村民选举产生,而村长、村委会书记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任命,需要上级批准。
村长或书记滥用职权,触犯法律怎么办?村长或书记行使职权出现问题,造成村民经济和安全损失的,当事人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村干部违法违纪可以受到警告、撤职、开除党籍等处理。
在农村基层管理中,村长和书记各有职责分工,两者在权力行使上各有侧重,没有实权优劣之分。同时,村长和书记在办事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纪。村民还应积极参与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和建设,在选举村委会成员时注重民主程序和合法性,加强对村级权力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己的自治组织。村民选举村民成员,选举或者推荐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其他领导成员,实行民主集中制。村民委员会主席是村民委员会的执行主席,领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