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权力是什么?

所有权的权力是什么?

答:所有权的全能包括两个方面:积极权力和消极权力。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

扩展数据:

第一,所有权的全能是什么?

所有权的权力包括两个方面:积极权力和消极权力。

(一)所有权的积极力量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是指所有权人为了实现其所有权,可以对其所有物实施的各种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的积极权利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1.拥有

所谓占有,就是民事主体对标的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占有首先是一种事实状态。物主可以拥有标的物,也可以交给他人占有。

使用

所谓使用,是指根据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物,不损坏物的性质或改变物的性质。使用权一般可以由所有权人本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权人行使。

3.收入

所谓收益,是指因收藏标的物而产生的收益,具体来说就是收藏该财物的孳息。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前者是指根据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如银行利息、租金等。后者是指根据事物的自然规律和性质所收集的果实、动物产品和其他利益。用益物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天然孳息范畴,如果同时存在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则用益物权人取得天然孳息。

惩罚

所谓处分,就是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命运的权力,即依法处置一切事物的行为。惩罚分为事实惩罚和法定惩罚。前者是改变或消灭生产或生活中事物的物质形态;后者是指改变标的物的法律命运,即改变标的物的所有权地位。法律制裁包括: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设定用益物权(包括地上权、典权等。)为他人设定标的物,并为他人设定标的物的担保权(包括抵押、质押)。没有处罚权的对标的物的法定处分称为无权处分,后果是效果待定。

(二)所有权的消极力量

所有权的消极权力是指所有权的障碍排除权,即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力。它只有在别人有干扰时才表现出来,所以被称为“消极力量”。消极权能包括请求返还财产的权利、排除妨碍的权利、恢复原状的权利和消除危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