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康泰传
1965.08——1965.11,陕西省陇县税务局城关税务所干部。
1965.11——1969.00兰州军区技术兵训练大队战士、师后勤部战士。
1969.00——1973.09,师后勤部排长兼政治部主任。
1973.09——1976.11,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76.11——1979.10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79.10——1983.10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
1983.10——1987.1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主任、法制处处长(其间:1982.438+00——1984.07在北京大学经济法系学习。
1987.12——1989.09,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局局长(副局级)。
1989.09——1990.1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法制局局长。
1990.12——1991.07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法制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1.07——1996.10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来自1992.05;其间:1994.09—1994.438+05438+0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10——1998.03,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党组书记。
1998.03——2002.08,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2000年3月至2000年5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2.08—2010.03,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06年5月至2006年7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0 10 10月22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增补为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