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PCC社会和法律事务委员会的职责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这三大职能体现了CPPCC的性质和特点,是CPPCC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详情如下:

1.政治协商:是指决策前对国家和地方的重大政策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的协商,以及决策过程中对重要问题的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提议,召开由各党派团体领导人和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协商会议,或者建议上述单位就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2.民主监督:就是通过建议和批评,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执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3.参政议政:就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查报告、提案、建议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国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CPPCC成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参加CPPCC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2.在CPPCC组织的会议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可以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通过本会的会议和组织,充分表达各种意见,参与国家政策和地方重大事务的讨论;

5.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6、揭发违法行为,参与调查和检查;

7.被警告或取消资格时,可以要求复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制工作机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没有单独的办公室,法律委员会的办公室也是法律委员会的办公室。

机构责任

1.受委员长会议委托,起草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等方面的基本法。

2、提请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草案。对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法律草案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提供有关资料,提出修改意见。

3、对省人大常委会和中央有关国家机关询问的有关法律问题,要研究答复。

4.研究、处理和答复NPC代表对法制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提案。

5、法学理论、法制史和比较法研究,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6.负责法律文件的编写、翻译和审核。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原副部长陈志民调研发现,我国违法犯罪活动越来越多地从社会空间进入网络空间,呈现出跨地区、跨领域、跨行业的特点,电信网络也是如此。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的规定》。

第一条CPPCC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第二条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宗旨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畅通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CPPCC发挥作用、集思广益、促进国家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渠道;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的实施,协助和推动国家机关的改进,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反对腐败;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 * * *的领导下,协调社会各界的关系,促进各界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加强各方的团结与合作;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