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第一申请人有什么具体要求?
申请人条件:\ x0d \ 1。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作为申请人,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承担过基础研究项目或者有其他基础研究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在同一研究领域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有些类型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有特殊要求。\ x0d \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登记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征得依托单位同意后,可以申请一般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x0d\此类人员在申请项目时,应在申请表简历部分详细介绍自己以前的研究工作和目前的工作单位,并提供依托单位同意申请项目的证明,与纸质申请表一起作为附件提交。\ x0d \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者(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申请截止日期前未取得学位者),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在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申请部分类型的项目,同时应单独提供导师签名的信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并承担项目后工作时间和条件的保证,作为附件与论文申请一并提交。\x0d\在职研究生可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区域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除特别注明外),但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x0d \ 4。在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需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博士后工作站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留在配套单位搞科研。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不接受该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