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历史背景

1,先秦

先秦时期,岭南(包括香港)为百越之地,在《吕氏春秋》中称为“百越”,《史记》中称为“南越”,《汉书》中称为“南越”。

2.秦汉时期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后,派屠呦呦率领50万秦军攻打岭南。公元前214年,秦军基本占领岭南。在汉代,香港属于南海县博罗县。

3.金朝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属东莞县宝安郡。东晋咸和帝六年,拨出南海郡东部,另设东关郡,辖宝安、兴宁、海丰等六县。

4.隋唐时期

宝安县改为南海县,香港仍由宝安县管理。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宝安县改为东莞县,香港仍属东莞县。

5.明清两代

明朝万历年间,从东关县划出一些地方建立新安县,也就是后来的香港地区。从明神宗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到清朝玄宗道光21年被英国占领时(公元1841年),该地区属广州府新安县管辖。

1841年65438+10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占领香港岛,事后清政府试图武力收复。道光为此发布了许多命令,但清朝永远无法捍卫其领土完整。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扩大香港边界特许状》(俗称“新界租让”),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地区,以及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截止于1997年6月30日)。

通过三个条约,英国占领了总面积为65,438+0,092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也就是现在的香港全境。

6.中华民国(1912—1949)

19411 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入侵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港督杨别无选择,只好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为期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1945 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投降书,退出香港,香港由英国重新统治。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实施。香港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新的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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