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华的简历

1982年8月开始担任通州区潞河中学教师,1986年2月进入通州区环保局任科员。随后9年,他先后担任环保局副科长、督察科科长,还担任副科长、副市长。2000年9月开始担任通州区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6年3月1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被逮捕。7年时间,受贿654.38+0万余元。2007年至2009年,被告人胡建华利用其担任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副局长、北京市通州区燃煤锅炉房一体化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便利,为江苏苏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报项目提供帮助,以与其实际控制的北京大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居间合同的形式,收受该公司给予的人民币471700元。

2009年至2010期间,被告人胡建华利用担任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尤某某在污泥处理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尤某某银行卡一张,内有人民币5000元。2006年至2007年,胡建华担任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副局长、北京市通州区燃煤锅炉房整合项目领导小组成员期间,其本人实际控制的不具备环评资质的北京大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通州市政管理委员会签订整合项目,收取环评费42万元 然后以65438+万元的价格将环评工作委托给具有环评资质的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赚取差价为名挪用公款。

2009年3月至5438+00年6月,胡建华在担任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副局长、北京市通州区燃煤锅炉房一体化项目领导小组成员期间,与其实际控制、不具备环评资质的北京大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咨询合同,收取环评费13万元。然后以4.5万元的价格将环评工作委托给具有环评资质的北京新国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以赚取差价8.5万元的名义挪用公款。

据悉,胡建华被捕后,公安机关从他家中查获了40多张购物卡和购物卡。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