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部门负责设置红绿灯?
交警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运输业的发展战略和措施,制定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国家、省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运输业发展规划和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运输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协调公路、水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关系;组织实施上级交办的重点物资运输、应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
(四)培育、监督和管理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划市场体系布局,制定市场规则,规范和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建立和完善信息和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工程定额管理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全市公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
(七)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站、点、场建设规划;负责全市道路客运、货运、客货出租、旅游客运、汽车租赁、联运、集装箱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交通检查和管理;指导协调城乡客货运输;负责交通中介组织和信息配载的行业管理。
(八)组织编制全市港口站主枢纽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港口布局和港口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辖区内水路客货运输、装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水路运输服务业,以及港航监督、港口及港口设施建设和岸线使用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船员培训。
(九)负责全市各种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负责路桥收费站(点)设置的审核、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市所有交通规费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
(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投资、价格、税收、信贷、劳动工资、外汇等有关交通行业的规章制度。
(十一)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负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十二)负责本市地方铁路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的行业管理和铁路专用线共享的协调管理。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和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涉外交通管理。
(十五)贯彻交通科技政策、技术建立和标准化,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交通行业产品认证和质量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