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南省怒江州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公告10人

#医生招聘#引进2021云南省怒江州引进10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时间为2021,截止时间为5月19日9:00-16:00。现将原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促进卫生人才发展三十条措施》和中共怒江州委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2021“百千万”人才培养工作计划?通知》等文件,怒江州医疗卫生机构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引进10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导入原则

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介绍工作岗位

此次引进10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引进范围

(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人。

第四,实施程序的引入

(1)注册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9:00-19 5月20216:00;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郑萍校区知行楼802室(云南省昆明市郑萍校区郑萍街39号)。

3.资格考试

报名时,申请人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证明、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两张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1毕业生须提供相关就业推荐证明。

凡伪造、变造有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2)评估

1.考试比例:考试不受考试比例限制,有职位报名者开始考试。

2.考核方式:面试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进行评价。

3.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三)签订聘用协议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综合业绩排名依次确定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进行协商,签订聘用协议。

(4)调查

各用人单位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可以深入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关注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移交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届时,考察不合格、未按时提供原始材料的拟引进人员,不得参加体检等后续程序,并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

统一组织介绍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6)宣传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怒江州卫健委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7)就业

经考察、体检,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处理

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员会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2021“百千万”人才培养工作计划?通知》(怒办通[2021]19号)规定,对在怒江州服务10年以上的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合同正式履行后,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安家费20万元,硕士研究生安家费65438+万元。

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事业编制内部管理,实行特岗聘用,不占单位结构比例。人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引进,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配偶在原单位属于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可以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其他身份,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或帮助推荐就业。子女(无户籍)可就读怒江州幼儿园、州中小学。

第六,纪律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果有欺诈行为,必须严惩。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参加考核测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回避。

七。管理

引进工作由国家纪委纪检监察委员会监督,派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国家监察委员会派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86-3622928。

八。其他事项

(1)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真实地提供自己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必须注意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咨询电话:

怒江州卫生委员会0886-3622651

怒江州人民医院0886-3624007

怒江中医医院0886-3051889

泸水市卫生局0886-8889973

兰坪县卫生局0886-3212130

福贡县卫生局0886-3411227

公山县卫生局0886-3515616

单击下载> & gt& gt

2021怒江州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