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书记属于什么级别的官员?

街道书记属于副科级,工作内容包括:1,主持街道党委全面工作;2、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3、负责街道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4、负责街道管理、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街道建设等方面的部署安排和组织实施;5.协调街道单位和党组织参与街道管理和服务;6、领导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般来说,社区居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业务上接受上级乡镇(街道)机关的指导,内部人员属于编外人员,不设行政级别和职务。但很多地区在选举乡镇(街道)副职领导时,社区居委会书记也是候选人。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实际工作中,社区主任或书记类似于街道办的股级干部。

对于直辖市的街道,其主任、书记的行政级别为主任科级。一般来说,直辖市由市级、区级、街道级三个层级组成。街道作为最基层的政府,级别和地级市的县一级一样,属于正厅级的组织单位,其局长、书记属于正厅级的领导。另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更加复杂,行政级别和直辖市差不多。但是副省级城市的行政级别还是正厅级。比如一个副省级城市的副县级街道办主任,这个岗位当时是正科级,交流到副省级城市所属的区担任街道办主任。此时的行政级别是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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