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
(一)关于学校的历史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的高等学府之一。新中国法制的建立催生了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历程,见证了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曲折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成立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与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大学合并的法学院(系)正式成立。1978,被国务院批准为政法院校中唯一的全国重点大学。研究生开始招生1979。1993,被国务院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0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经济法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实现了西部地区法学国家重点学科的“零突破”。2003年被授予中国法学博士一等学位。2004年,在西部地区率先建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5年成为重庆市第一所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的高校。2007年,经济法和诉讼法学两个学科通过国家重点学科评估。2008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他得到了“优秀”的结论。
大学是人格培养的地方,是人文精神的摇篮。
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实践中,历代“西政治家”培育和传承了“兼济天下、自强不息、同心协力、严谨求实”的“西政治精神”。这种精神拓宽了西政学子“仰望星空”的视野,张扬了他们逆境崛起的雄心,凝聚了他们团结奋进的精神,铸就了他们务实创新的品格,成为激励他们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展自己的不竭动力。
(2)关于学校的学科和师资队伍。
地处西部,显示了西南政法大学的艰辛。
54年来,“西方政治家”自强不息,为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付出了艰辛努力。目前,西南政法大学已发展成为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目前有11个学院、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5438。国家重点学科2个,1重庆市重点一级学科,重庆市重点二级学科4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形成了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人才培养格局。
西南政法大学拥有一支发展趋势良好的教学科研团队。这支队伍由全国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估组成员、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会长、副会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专家。
(3)关于学校的科学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主动承担对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价值的科研项目。1997以来,法学学科共获得各级、省部级以上、横向项目333项,项目总经费2260.4万元。其中,哲学社会科学国家重点项目(A级)及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1;欧洲联盟、加拿大国际开发署和中国政府之间的四个合作项目;100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2项;国家软科学项目1;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两大项目。
学校坚持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在承载人才培养使命的同时,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如学校牵头的“中国农村经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是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也是全国唯一经省政府批准的研究农村法律制度的学术研究机构。该中心完成的国家社科七五重点项目《中国农村经济法律制度研究》填补了国内法学研究的空白。近年来,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1项,包括“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研究”、“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西部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研究”等,大部分已完成,产生了“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土地资源生态补偿论”、“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金融合作模式研究”等。参与了重庆市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组织的“重庆市易白石镇新农村建设研究”项目,从制度保障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2007年,学校牵头成立了“重庆市城乡发展体制创新研究中心”。该中心围绕“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基础理论”、“统筹城乡综合改革模式下的乡村治理”,以及统筹城乡综合改革、不动产征收、土地使用、社会保障、公共财政、户籍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开展了全面系统的科学研究。此外,学校的“政治文明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和“中国社会稳定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也形成了《当前中国农村宗族及其与乡村治理的关系》等一批重要研究成果。
再比如,“5o12”地震发生后,形成了一系列关系灾区群众权益和灾后重建的法律问题。地震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谁来承担风险责任?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地震灾害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购房人通过按揭购买的房屋毁损、灭失,是否还需要按月向银行支付按揭?债务人在地震中不幸死亡,如何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形成的担保的抵押法律关系在抵押物毁损、灭失时是否消失?员工在地震中伤亡是否认定为工伤?如何处理抗震救灾中公开承诺的公益捐赠不履行?等一下。针对这些问题,学校组织11法律专家进行研究,并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这些建议有助于维护灾区人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合法有序,促进灾区的稳定和发展。
(四)关于学校的人才培养
培养人才是学校的首要任务,人才质量是评价办学水平的根本标准。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输送了超过65438万名专业人才。是全国高校中为国家培养法律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的“黄埔军校”和法学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在2005年《当代中国法学家》收录的176位著名法学家中,有32位西方政治学的学生入选。50位“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西方政治专业学生占据15席;在国内很多大学的法学院(系),如北大、清华等,都有西方政治的学生在负责教学,很多西方政治的学生也成为了相关学科的带头人。
据不完全统计,我校校友中,有6人分别当选为十七届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纪委委员,40人担任省部级领导职务,23人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副主任委员,6人入选“中国十大律师”,9人当选为十七大代表,13人当选为第十届NPC代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校友,如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卢振龙、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邦脑等。
在其他领域,如电信、制药、投资、房地产、传媒等,也有很多我们学校的毕业生在创业、发展事业方面很有天赋。他们不仅充分展示了学生的拓展能力,也用回馈母校的实际行动印证了学校的社会声誉。
第三,关于学校的社会评价和支持
西南政法大学的办学成就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光明日报称赞:“西南政法大学是法律界和公安系统眼中的知名品牌”;法制日报评论说:“西南政法大学创造了中国法学教育的辉煌和奇迹,被誉为黄埔军校法学教育。它的发展过程也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缩影。”“为什么一所西方大学取得这样的成就,已经成为让教育界思考的西方政治现象。”
国内外许多法律人士认为,支持西南政法大学不仅是对中国法学教育历史的尊重,也是对中国法学教育未来发展的责任。2007年6月5438+2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专家组在对西南政法大学进行实地考察后也强烈呼吁:“要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西南政法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给予大力甚至超常的支持,使这所贡献巨大的大学, 声誉高,责任重,才能有实现其‘第三次创业’目标的坚实保障,并认为中国法学教育界和许多中央国家机关、国际组织对西南政法大学的发展寄予厚望,并以实际行动肯定了其在法学教育界的地位,表达了积极支持学校实现‘第三次创业’目标的态度。 比如,中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决定将西南政法大学作为改革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试点高校;司法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在西南政法大学共建“中国高级法律人才国际培训中心(重庆)”;第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决定在西南政法大学建立“中国-东盟法律文化园”,并积极建议在西南政法大学建立“中国-东盟国际法学院”;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也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成立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重庆交流中心。
更重要的是,重庆市委、市政府、市教委等市级部门对西南政法大学的发展高度重视,在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王、邢元敏、张轩、黄等市领导深入学校,为学校发展“导航、定向”,解决困难;市教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实务部门积极支持学校开展法律实践教育,校地合作成效显著,方兴未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