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知识解析熊猫烧香案

该病例发生于2006年2月65438+日。一种叫做“熊猫烧香”的新病毒在网络上大规模爆发。2007年1月,湖北省公安厅网监总队根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部署,开始调查该病毒的制作者。经初步核实,湖北省仙桃市网监大队于6月24日正式立案,65438。2007年2月4日、5日、7日,李俊、王乐妍、张顺、雷蕾分别被仙桃市公安局抓获归案。李俊、王乐妍、张顺归案后已退缴全部赃款。李俊交出了“熊猫烧香”病毒查杀工具。在看守所里,李俊还主动改进了这个病毒查杀工具。法院审理后认为,李俊、雷蕾、王乐妍、张顺故意制造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多个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中,李俊是主犯,王乐妍、张顺、雷蕾是从犯。据法院介绍,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李俊有立功表现。案发后,李俊、王乐妍、张顺退缴了全部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李俊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王乐妍被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张顺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雷蕾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法院还裁定,李俊、王乐妍和张顺的非法所得应予追缴,并上缴国库。本案例来自互联网;本案涉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