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简历

1.注册卡是什么?

《报到证》是教育部统一印制,山东省人事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到凭证。它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卡》和《全国研究生就业登记卡》。用人单位凭登记卡接收毕业生,并转移其人事档案和户口。一人只能发一张注册卡。其他部门印制或发放的注册卡无效。毕业生应妥善保管报到证,涂改、撕毁无效。

二、毕业生报到证的作用是什么?

1.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2.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有关部门根据《登记卡》为毕业生办理档案传递和户籍转移手续。

4、《报到证》一式两页,主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二级页面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载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5.《报到证》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它是毕业生工作时间的最初记录和凭证,也是毕业所需要的材料。

6.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凭证。姓名必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单位名称和地点必须准确。

三、报名时间和程序?

1.报名时间:7月1-10月15。

2.报名程序:(升学毕业生和支援西部地区人员不需要就业报到证)

1.已完成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毕业生:登录“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使用“网上报名”栏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持市县人事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籍迁移证到相应人事部门办理报名落户手续。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毕业生:凭各省市人事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到相应的人事部门办理登记落户。

四。户口(其他具体问题请咨询学校保卫处)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报到和户口迁移手续。

1.已就业的毕业生:凭接收单位的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到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迁入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原籍)办理落户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研究生档案的去向

文件的目的地与就业登记卡的发送地址相同。如有其他情况,请尽快联系。

1.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进入继续教育的毕业生:按照在“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的继续教育地址分配档案;

2.已在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按“高校就业信息网”录入的“档案去向”分配档案;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回原籍,与报到证地址一致。

4.支援西部毕业生:档案先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请尽快与学校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提醒:毕业后,请在三个月内咨询接收单位是否收到档案;未收到档案的学生,请尽快与学院联系。

6.就业报到证已经寄回原籍,再签就业协议怎么办?

你需要自己办理二次派遣手续。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后,就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派遣之日起2年)落实后,由负责签证的人事部门为回原籍的毕业生办理的派遣手续。2011毕业生第二次派遣手续于20116年7月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

1.落实省内接收单位流程:登录“山东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用人单位网上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暂时不具备签订网上合同条件的,可以签订纸质聘用协议。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录“山东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专区,使用“输入省内就业协议”功能将用人单位信息输入信息网并下载打印纸质就业协议)。网上签约后,打印出来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到原籍人事局开退费函。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回函到用人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2.省外就业程序:在“高校就业网”上向学校提交省外就业申请,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送回原籍的,应当向原籍出具退货函;已签订聘用协议的,由原接收单位出具解除聘用函,然后持《聘用登记卡》、《聘用协议》和解除聘用函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派遣手续。

注:山东省就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

地址:济南燕子山路2号;电话:0531-88597896王小姐/韩小姐

七、如果就业登记卡已经寄到就业单位,但想变更登记单位?

你需要自己办理调整和调任手续。调剂改派是指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已经发放到接收单位。在调任期间(派遣之日起一年,即2011年7月前),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后,申请回原籍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调任手续。2011班毕业生的调剂、改派手续于20115年8月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通过“山东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网上解除手续,打印出解除协议书;原接收单位也可出具纸质注销函。

2.登录“山东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如果用人单位暂时不具备签订网上合同的条件,可以签订纸质聘用协议。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录“山东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专区,使用“输入省内就业协议”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输入信息网并下载打印纸质就业协议)。网上签约后,打印出来,加盖相关公章。

3.携带“就业报到证、解约函、就业协议书”到新接收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调任手续。新接收单位为外省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省内学生就业协议终止后回原籍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终止函到原籍人事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省外学生解除就业协议后回原籍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解除就业函、原籍毕业生就业部门的接收函”办理改派手续。

注:山东省就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

地址:济南燕子山路2号;电话:0531-88597896王小姐/韩小姐

8.毕业生离校后想找工作怎么办?

对于已明确被高校或研究生院录取的毕业生,因家庭困难等原因不再继续上学的,本人应及时申请补办就业报到证,补办时间不晚于65438+今年2月,跨年度的一律不予办理。补办报到证时,应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供以下信息:

1.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原件;

2.录取学校教务部门注销学籍的证明;

3.学校的正式报告(9月1之前办理,不需要这个证明);

4.批量集中处理。

注:山东省就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

地址:济南燕子山路2号;电话:0531-88597896王小姐/韩小姐

9.已经回到原籍的毕业生,离校后想去上学怎么办?

已确定为归国留学生的毕业生,毕业后需要继续深造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最迟不晚于今年8月1日前。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原件;

2.登记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的正式报告;

4.批量集中处理。

注: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X.2011的毕业生忘记用户名密码怎么办?

毕业生自己联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操作。

十一、《登记卡》丢失如何办理手续?

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

具体程序:

1.凭登记卡复印件到当地日报挂失。

2.持挂失证明、个人申请书和毕业证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所需材料出具挂失证明。

4.毕业生持挂失证明、学校证明、报到证复印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补发。

注:山东省就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

地址:济南燕子山路2号;电话:0531-88597896王小姐/韩小姐

12.省外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流程是怎样的?

1)省外用人单位为信息网注册用户的,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的网上合同与省内用人单位的网上合同相同。

2)省外用人单位为信息网络非注册用户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毕业生在“山东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

(2)到学院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到学院加盖学院公章;

(3)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请送其中一方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山东烟台莱山城东街100号,就业指导中心接收);

(4)毕业生在“山东大学就业信息网”上进入省外协议“用人单位”部分;

⑤学校对省外毕业生在“山东大学就业信息网”录入的就业协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转入就业方案数据库。

十三、全省就业签约程序

1)毕业生搜索感兴趣的公司,发送电子简历。

2)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

3)毕业生应签订网上合同,并经毕业生就业部门认证。

4)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并盖章,毕业生签字。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送其中一人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山东烟台莱山城东街100号,就业指导中心接收);

十四。终止程序

1)省内单位:

毕业生向签约单位提出解约申请(或省内签约单位同意解约)——系统自动生成解约函——单位打印解约函并盖章——毕业生签字并持解约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批准——毕业生选择新工作。

2)省外单位:

毕业生网上发申请解约(或单位提出解约)——省外单位出具同意解约函原件——毕业生持解约函原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审核——学校审核通过——毕业生选择新工作。

山东大学就业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0531—8836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