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濂溪托养中心事件责任人被调查时发生了什么?
3月27日,广州,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市联合调查组于3月21进驻新丰后,立即对莲溪托养中心相关问题展开全面深入调查。韶关市根据调查进展,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查处。
调查发现,韶关市、新丰县个别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存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问题。韶关市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决定免去陈景辉新丰县县委书记职务,龙永文(原韶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韶关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赖启新韶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刘向铁新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调查发现,新丰县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审批、参与濂溪托养中心经营管理,非法牟利,涉嫌渎职犯罪。韶关市检察院决定对新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民政局原局长李翠琼,县民政局原副局长潘忠爱(已退休),县民政局副局长、原副局长邱金华,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应一丹等4人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新丰县新局局长、县民政局原局长易,县农机局副局长、县民政局原副局长,县民政局副局长朱,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韶关市翁源县副主席、新丰县原副县长赖涉嫌失职被立案调查。李翠琼、易、潘忠爱等9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调查发现,濂溪托养中心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及部分管理人员违规操作,挪用救助补助资金,部分工作人员辱骂托养人员。韶关公安机关于3月8日依法刑事拘留了该托养中心出资人刘秀玉、法定代表人罗,托养中心工作人员罗必增、,以及犯罪嫌疑人陈翠芬、陈、潘英俊、李品新、任、许等6人。上述人员将在案件彻查后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为举一反三,严格规范管理,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民政部门对全省社会救助和托养机构进行全面清查。省民政厅组成工作组赴各地开展检查,全面掌握受托机构设施和安全管理情况,深入排查整改隐患,加快制定完善政策,促进全省救助机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