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的简历。 1924回国,历任东吴大学教授、上海市公共租界工部局法律顾问、1927上海特别行政区法院法官兼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1928立法委员兼法院法官、1929上海特别行政区法院院长、1933宪法法院院长。65438-0966,从美国到台湾省,历任台湾省“总统府”资政、国民党中央委员。1986于2月6日在台北去世。李有提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