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的传记笔记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中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行政法专业学习;
1992年7月至2006年4月5438+0任中南政法学院教师(其间: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宪法学专业学习,获硕士、硕士学位;
1997年9月—2000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4月5438+0—2006年9月,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2002年2月1)(其间:2002年9月—2005年6月1,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宪法学、行政法方面的在职博士后研究);
2006年9月-6月5438+065438+2008年10月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2006年6月5438+2月);
2008年10月至2009年8月,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2009年8月—2012 11,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
2012 11月—2013 12月深圳大学副校长;
2013 12—2015 2月深圳大学副校长,民革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主席(20110),市妇联兼职副主席;
2015二月—2065 438+05六月,深圳大学副校长,民革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主席,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
2065438+2005年6月——深圳市副主席CPPCC,深圳大学副校长,民革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主席,市妇联兼职副主席,挂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
第五届CPPCC、第六届CPPCC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