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的电子商务有哪些政策,有哪些可以挂钩?
关于申请连云港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2015
2015-11-09
各区商务局、财政局(开发区经发局、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市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连政办[2015]133号)和《连云港市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连财工贸[2015]29号)的有关规定,以电子商务基地(。现将2015年度连云港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关键问题
(1)电子商务园区
(二)电子商务平台
(3)电子商务企业
(4)跨境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服务和支持系统
二、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在市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到境外开展业务,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经生效。
2.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或者已经核准或者备案。
3.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4.能够按要求及时向商务、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提交电子商务业务数据和信息。
5.申报物品必须符合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其他具体要求。
三。报告的一般要求
1.申报通知、申报指南等申报材料清单可从市商务局或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
2 .申报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纳税所在地区商务局(经发局)、财政局。所有项目均需填写《连云港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6)和《连云港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7),并签字盖章。
3.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有封面和目录。封面应注明申请人、具体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公司地址等。材料未按要求装订、复印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申请材料不全的,一律退回。
4.申请人应当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区商务局(经发局)和财政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复印件要与原件一致,以确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在《连云港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上签字盖章后联合上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原申报单位。
5.各区要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和审核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所属企业和单位的项目申报和审核,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引导,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流程的规范性。
6 .各区项目申请文件、项目分类汇总表(附件8)、项目具体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商务局电子商务推进办公室。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 11.20,逾期不予受理。
7.以虚报、冒领、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根据《连云港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在项目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投诉,请拨打: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在安乐85825753。
市商务局外贸处(跨境电商项目)徐珍85825721
董市财政局工贸科85522175
附:1。电子商务园区项目申报材料指南及清单
2.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申请指南及申请材料清单
3.电子商务企业项目申请指南及申请材料清单
4.跨境电子商务项目申请指南及申请材料清单
5.电子商务服务与支持系统项目申请指南及申请材料清单
6 .连云港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7 .连云港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
8 .连云港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分类汇总表
连云港市商务局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5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