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破的复验怎么破?
食品检测“乌龙”背后:已破的复检如何破?
初检不合格,复检合格的食品检测“乌龙门”,成为涉事企业的模板解释过程。食品检测机构之间相互矛盾的结论也在挑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记者梳理发现,2012三年间,食品行业出现了7起初检和复检结果相互矛盾的“乌龙门”,如辉山乳业硫氰酸钠事件、海南椰岛“伟哥门”,均在初检后受到处罚或警告,但企业很快拿出复检报告证明自己的清白,均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
层出不穷的“乌龙门”背后,是对复检申请时间、复检机构资质、复检结果有效性的诸多质疑。
专家指出,多数企业自行取样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复检合格结论,程序违法,不具备推翻初检结论的法律效力。对于初检和复检程序和结论上的矛盾,业内人士建议,可以采取AB控制的自下而上复检,初检和复检机构共同参与的方式,保证食品检验结果的公平中立。
问题1
申请复审需要多长时间?
时限只有5天,很多企业表示没有收到通知。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7起“乌龙”事件中,仅有3家公司声称收到初检通知,3家公司均称未收到通知,导致复检时间超过,1家公司未明确告知。
2065438+2005年7月,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9种保健酒配制酒非法添加的通告。其中,海南椰岛集团的鹿龟酒涉嫌非法添加他达拉非、硫艾迪特那非、伐地那非、洪迪那非。抽样资料显示,2004年20111月,这是绵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解放街互惠超市对海南椰岛桂露酒(批号20131024)的抽查。
“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收到绵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导致公司无法在限定时间内确认样品和申请复验。”海南椰岛董秘办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直到今年3月,11,才收到相互超市经销商的检验结果通知。3月12通过经销商向绵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一份声明,声明中明确表示“申请确认涉案样品,确认后再进行复检”,但对方以时间已过为由不予允许。
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检验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初检机构抽取样品,并在收到备份样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检结论。“申请复检逾期,复检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等。,不允许复检。
从收到初检不合格到复检,企业申请复检有5天的时间窗口。当地一位食药监人员表示,抽检不合格的结果会层层上报,最后统一通报,这也给企业申请复检留了时间限制。
不过,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涉事企业大多声称并未直接收到通知,而是从当地超市和经销商处调过来的。在近期的硫氰酸钠事件中,辉山乳业指出河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在未通知企业、违反检测程序等四大问题,导致辉山无法申请复检。
不过,一位在沪多次参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抽检的资深人士表示,如果抽检出不合格产品,一般会直接告知被抽检单位、生产单位和抽检执行监督单位。
对于很多厂家没有收到通知的说法,该人士认为“不存在因为组织没有发通知,生产单位没有收到通知或者很晚才收到的情况。最大的原因是企业内部信息交流不畅。我们之前也接触过企业,发现很多生产企业本身问题太多,比如内部管理混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超市、经销商等流通环节的被抽检方也有义务和责任告知生产厂家。“监管部门应该尽快在网上公示,尽到共同告知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问题2
谁来复检?
企业自行抽样复检是不合规的。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了申请复检和选择复检机构的程序。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规范》指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从公布的食品复验机构名单中选择一家复验机构,并在收到抽检不合格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验申请。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到国家指定的食品复检机构进行复检。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从2011到2013,CNCA共发布了两批食品复验机构,共计136家,包括国家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以及地方省级质量监督检验院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
然而,在历次“乌龙门”事件中,很多涉案企业在送检样品、复检时间等方面都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复检机构也不全在上述名单中。
2013山东福胶经江西九江市药品检验所抽检,发现水溶性物质超标。后来委托江西省药品检验所复检,得出合格结论,但时隔一年又自行取样。
2015年8月,海南椰岛桂露酒涉嫌非法添加伟哥,委托海南省食品检测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SGS通标广州分公司、广州金宇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进行自检。不过后两个机构不在列。
2065438+2005年9月,辉山乳业被公告硫氰酸钠超标,委托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北京普尼进行复检。但其他批次产品送检,后者不是目录机构。
“目前所谓的复检大多合格,程序上有问题。”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研究员刘庆军表示,只有严格执行复检程序,保证初检和复检中检测样品的一致性,才能减少检测过程带来的误差,确保中立性和客观性。“不能说是企业自己挑样品,机构自己挑,一个合格的产品复检后就认为合格。”
问题3
什么样的复查结果才是真正有效的?
有必要取回原检验密封的样品。
初检不合格,复检合格的矛盾结论,成为涉事企业对公众的唯一解释。但这一套并不是处处适用——山东福胶集团误打误撞。
从2013开始,山东福胶集团一纸诉状,两次将九江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以其通过复检为由,认为2012抽检时对福胶的行政处罚证据不足。
资料显示,2012年,九江市药品检验所对九江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山东福胶阿胶进行抽样,发现其性状不符合规定,水不溶物达2.6%。据此,九江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没收销售劣药违法所得4.2万元,并分两次处以罚款84630元。缴纳罚款后,九江医药公司于2013提起诉讼,要求山东福胶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从法院判决书上看到,福胶集团提交了济南市药品检验所和江西省药品检验所做出的检验报告,显示同批次阿胶符合要求。但九江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福胶两份检验报告中检验的样品不是初检机构留存的,也没有按法定程序申请复检,而是在一年后委托江西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
最终,法院终审判决认为,福胶集团委托检验的结果不具有推翻初检结果的效力。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特别指出,福胶集团两次检测的样品均不是九江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后的留样,“因此两次检验结果对本案不具有约束力。”
"企业有权重新审查,但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刘庆义告诉新京报记者,按照规定,企业发起复检申请时,可以指定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可以从国家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单中选择,同时由原初检机构将封样送检。“样品必须由原检封存,复检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这是正式复检程序的两个条件。”
辩论
初检与复检
食品初检和复检机构存在责任不对等。
“食品初检和复检结论不一致,‘乌龙’频频出现,已经上升到考验检测机构公信力的层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复审程序“应该避免受到人为因素和行政干预的影响”
食品初检和复检矛盾频发,也引起了监管部门内部的反思——如果复检结论有误,初检机构的权益如何保障?
资料显示,2065438+2002年3月,张家港保税区工商局委托流通领域昆山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红酒、白酒进行抽样检验。初检显示,亿家乐经销的唐生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标签规定。
之后,易家乐公司向保税区工商局提交了复检,南京某质检所复检显示,复检样品酒精含量合格。但初检机构对复检结论有疑问,进行了独立复检,其酒精含量仍不合格。
对此,张家港保税区工商局曾在官网发布《从一起不合格食品复检案例谈现行食品复检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指出初检机构只能认可复检结论,而不能提出复检申请,除非对复检机构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成本过高。
“初检机构和复检机构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也是复检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刘庆赞告诉新京报记者,在监管部门委托的抽检中,初检机构往往承担更大的风险和责任。“初检机构在做出不合格报告时,必然会面临企业起诉等一系列法律风险。而复检机构不需要考虑这样的问题,即使得到完全相反的结果,也相当于最终结论,完全否定初检机构的抽检结果。”
刘俊海则认为,初检机构面向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复检机构面向企业。“面对复检机构的消极原则,初检机构成了弱势群体。”
国外情况
国外的食品检测也闹出了“乌龙”
食品检测“乌龙门”不仅在国内频繁上演,在国外也是如此。
2013年,新西兰恒天然集团宣布在浓缩乳清蛋白粉中检出肉毒杆菌,达能、娃哈哈、可口可乐、雅培等国际食品巨头均受到影响。
然而,2013年8月28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突然宣布,进一步检测结果确认恒天然生产的原料不含肉毒杆菌。“这对整个新西兰来说都是一件尴尬的事情。”由于恒天然最初指定的检测机构是新西兰政府的下属部门,新西兰贸易部长对这种虚假检测“非常不舒服”。新西兰政府随后发布乌龙事件调查报告,指出恒天然和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在处理上存在诸多问题。
这一检测错误给恒天然集团及其客户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法国达能于2014年6月在新西兰高等法院起诉恒天然,称乌龙事件给达能旗下纽迪西亚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要求恒天然赔偿6543.8亿新西兰元(约合7654.38亿美元)。但新西兰高院表示不支持达能的诉讼,并要求企业于2065438+2006年2月参与仲裁。
新京报记者查询到,在欧美,很多食品的隐患和预警都是由第三方机构率先发现的。这些检测机构独立于政府,受法律约束。如果查出问题,将面临复检和法律制裁。
比如美国直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审核检测机制,将常规检测交给其认可的认证机构或各州独立的检测中心和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如果在检测审核中发现存在“对公众健康的重大风险”,必须立即向FDA报告。
为了防止欺诈,法律规定食品企业向第三方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做虚假陈述,或者第三方审计机构向FDA做虚假陈述,最高可被处以罚款和5年以下监禁。
解决出路
要缓解矛盾,可以借鉴AB型控制复试
事实上,在今年6月5438+10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已经首次确立了随机盲选原则,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也就是说,企业作为复检申请人,就丧失了选择复检机构的权利。而是由受理部门随机抽取,进一步保证复检机构的中立性。
江苏工商曾建议AB有控制地重新审查,制定全面的规定。建议抽检部门可以在申请人委托复检的基础上,同时委托另一家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如果两家公司的复检结果一致,则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结果不一致的,委托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作为最终检验结论。“虽然繁琐,但能有效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复检失误造成的不良影响。”
“复检机构必须坚持程序公正,避免暗箱操作。”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研究员刘庆军建议,初检机构和复检机构应相互公开检验过程。初检机构认为复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公开提出申请,双方检验人员可以共同派出检验人员,按照同一套操作规范和程序,对原封存样品进行检验,然后得出检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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